第二百九十四章-《农门女商,养个皇子当首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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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香斋生意确实好,可时间上非常诡异,总是在快要闭店时排起长队,归根结底还是羞耻心。
天下儒生以毛笔为贵,以羽毛笔为耻,不仅仅是因为价贱,更多是为了保全读书人的风骨,这种情况下,就算他们的经济实力只允许他们买羽毛笔,可受制于对字形字意的追求,至少在人前,他们也得装出对羽毛笔的不屑。
一面不屑一顾,另一面羽毛笔的销售量节节攀涨,由此可见这时候人们的虚荣心有多强,读书人更是其中之最。
于是总是能出现这么个怪异又尴尬的情况,白日里一起严厉抨击羽毛笔功利的同窗,傍晚快要封坊市时彼此在书香斋面面相觑。
“怎得,你也是来买羽毛笔的么?”
“啊不不不,我买毛笔。”答话的人连连摆手。
然后书香斋的小厮书童纳闷道:“郎君,我家只贩羽毛笔哦。”
气氛陷入尴尬,两人干笑着一起排队。
同样的景象,每天都在上演。
叶霓虽然觉得好笑,可一直这样也不是个事儿啊,于是就有了这封信,若是书香斋的货物能齐全些,不仅有羽毛笔,还有普通的毛笔宣纸,这样想进来采买的读书人也能有个正经的借口不是?
除此之外,第二点就是与曹辉商量将羽毛笔与粗纸拿去超市卖卖。
在这一点上,与其说是征求曹辉意见,不如说是走个过场给曹辉个面子。
曹辉收到这封来信时,也如是想到,毕竟羽毛笔这物什本就是叶霓拿出来的,自己捡了个大便宜与人分红,靠着这分红,眼下也是挣得盆满钵满,面对这么个财神爷的要求,他自然满口应好。
甚至还琢磨要不要与刘大人一起去盛京为叶霓贺喜,也不是别的,就是祝她开业大吉。
不得不说,叶霓靠着自己的商业网,如今也是盛京中不可小觑的一号人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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